建设部于2007年3月8日批准发布了《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如下:
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质要求
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2.1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3.1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如下规定:
(1)浑浊度≤1NTU
(2)PH值 7.0~7.8
(3)尿素≤3.5mg/L
(4)菌落总数(36±1℃,48h)≤200CFU/mL
(5)总大肠菌群(36±1℃,24h)每100mL不得检出
(6)游离性余氯 0.2~1.0mg/L
(7)化合性余氯≤0.4mg/L
(8)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0.2mg/m3以下(水面上空气中)
(9)水温23~30℃
3.2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如下规定:
(1)溶解性总固体(TDS)≤原水TDS 1500mg/L
(2)氧化还原电位(ORP)≥650mV
(3)氰尿酸≤150mg/L
(4)三卤甲烷(THM)≤200μg/L
3.3常规检验微生物超标或发生污染事故时,池水还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的附加水质检测内容和非常规微生物检测内容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