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验检测行业现状
截止2015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 31122家,并呈持续增长态势,共实现营业收入1799.98 亿元,共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29亿份。全行业共有从业人员945073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备4463801台套,全部仪器设备资产原值3017.59亿元,实验室面积5369.15万平方米。
数量排在前十位的省、市、自治区依次为山东省(2198 家)、广东省(2037 家)、河南省(1742 家)、河北省(1645 家)、江苏省(1616家)、浙江省(1590家)、四川省(1337家)、辽宁省(1332家)、湖南省(1263家)、湖北省(1194家)。
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问题
人无信不立,背信则名不达;而科学发展的核心也是以人为本。
在检验检测市场生态中,当以人民、社会的名义呼吁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的建立。诚信是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诚信应贯穿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所有活动中,诚实守信是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全国共有31122家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出具3亿多份检验检测报告,服务产值接近1600多亿元,检验检测已成为最具活力的新兴服务业态之一。
但是,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仍然偏低,违背承诺、弄虚作假、商业贿赂、不实宣传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相关规定
为了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检验检测活动的社会公信力,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和从业人员诚信操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组织开展了检验检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制定活动,着手制定一系列规范指导检验检测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标准和指导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运用国际上通用的3C信用评价模型,即企业的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从法律、技术、管理、责任4个方面提炼出检验检测机构的诚信要素,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为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提供了指引,并为其开展诚信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提供了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明确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向社会和监管部门提交诚信报告;检验检测人员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标准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质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影响的措施;避免参与降低其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可信度、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活动的政策和程序。
在人员管理方面,《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不应与其所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委托方,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不应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不应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记录控制方面,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样品来源和流转过程)进行真实记录,检验检测机构不应随意编造、更改或者销毁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完整、真实和可追溯,并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检验检测人员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报告证书方面,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的委托检验,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有效手段识别和保证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真实性。应有措施保证任何人员不得施加任何压力改变检验检测的实际数据和结果。
标准特别指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申诉、投诉处理程序,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特别是有关诚信方面的申诉、投诉应有程序化的有效处理。同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保护程序。
(内容参考中国测试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