砝码的检定周期:一等、二等及1-4级公斤组以上的砝码为二年;其他砝码一般为一年;使用频繁的砝码检定周期应适当缩短。特殊情况经批准,允许对临时标准砝码限定其临时检定周期,在检定周期内标准砝码的质量变化不超过该砝码的质量允差。
砝码的检定
检定砝码组时,用基准砝码和被检砝码-~对一的进行比较的方法。1kg的被检砝码是用基准砝码检定的。把其余的被检砝码分成若千群,在每一群砝码中,改变砝码的组合,测出各砝码之间的质量差,再通过计算,求出各陆码的质量值。这次,用分割法进行检定,目的是要弄清各砝码之间的关系,以提高砝码的检定精度。
砝码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各等、级砝码检定合格后,根据国家质量传递系统以及是否应用于标准传递或测试工作,分别发给标准砝码检定证书或工作砝码检定证书。单个的5级及其以下的砝码可打合格印,不发证书。
新生产的磅码不符合本检定规程要求者,视为不合格器具,不给盖印或发证书。使用中的砝码不符合本检定规程要求者除实心的一等、二等克组及公斤组砝码的允差一项允许超差,并按其实际质量使用外,其他必须送交修理。修理后的砝码经再检定合格后,按其实际达到等级(允许降等、降级)发给检定证书,但降等、降级处理仍不合格的砝码,应加盖注销印或只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