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不同型号水分快速测定仪对统一样品的测试,其结果在正常的误差范围之内,可基本排除对仪器确性的怀疑。
如果测试时不能判定样品中是否除了水分,还存在其它的挥发性溶剂。结果就会不准确。除此外,还有测试温度的影响,测试温度不同,也会引起结果的不同。
我们知道,水分快速测定仪的测试原理是加热减重法,是通过加热到一定的温度,挥发样品的水分,从而根据电子天平的计算功能,计算出样品的水分百分含量,其结果和精度是根据电子天平的精度而定,当然,加热方式的速度、平均度,也一定影响了样品测试水分的正确性。
假如样品存在着其它的挥发性的溶剂,我们在加热挥发水分的同时,也挥发其中的挥发性溶剂,所以减重的部分并不代表着水分的正确含量,所以,这个时候,采用水分快速测定仪测定样品的水分含量是不正确的,挥发性溶剂含量越高,误差就越大。
假如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用户采用卡尔费休容量法或库仑法测试样品的水分,因为卡尔费休试剂只对水分产生化学反应,从而避免了其它溶剂对测试样品中水分含量的影响。通过这种方法测试出来的结果应该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