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岗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试验检测、计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有关试验检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认真执行上级和授权母体实验室的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内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二、根据项目经理部施工组织计划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计划,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三、负责本工程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地实验室的授权申报,并在授权范围内按要求的频次、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四、负责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试验检测,按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配合比设计与优化,负责各种现场试验检测。
五、工地实验室无法检测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六、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参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共同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
七、参加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以及竣工交验。协助材料部门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管理,有权要求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
八、编制试验检测设备购置、维护、报废等计划,报上级试验主管部门审批后负责实施,对新进场的试验设备进行验收,按要求检定,标识清晰,检定记录应保存完好。
九、参与有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建立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报表等台帐,并统一分类、编号、归档;负责对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向母体实验室及各级主管部门报送试验检测资料及统计分析报表。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对本实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完成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各项试验检测任务。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准确的试验检验数据。
三、负责编制实验室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对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四、负责试验记录、报告、台帐的建立,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上级要求上报的资料及时上报并做好实验室年终工作总结。
五、提出工地实验室人员需求计划,建立实验室人员台帐,负责本实验室试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六、按照局相关制度要求,提出本工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修理和报废计划;并组织仪器设备送检和校验。
七、收集各类试验科技信息,努力学习新技术、新试验规程和新测试方法,做好新技术、新材料的试验和推广应用工作。
八、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管理;了解施工情况,解决施工中与试验的有关施工技术难题;做好实验室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
九、参加本标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会议。提出本标段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及提高工程质量的意见。
十、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检验、试验和计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检验、试验和计量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二、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定期对管理体系各要素进行检查,对影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三、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全部试验、检测技术负责。
二、组织贯彻执行招标文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方针政策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具体措施。
三、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计划及业务考核,负责试验技术业务指导。
四、审核、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实验室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对全部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计划及业务考核,负责试验质量业务指导。
四、参加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和分析。
实验室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组织完成各项具体检测任务,对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二、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认真、严格地复核原始数据及计算结果。
三、认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试验工作质量。
四、掌握本专业检测技术、误差理论、数据处理、质量监督、计量法规等有关知识。
五、正确使用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及时填写操作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六、积极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试验及推广应用。
实验室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试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实验室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
二、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验操作规程及合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三、做好试验检测前的准备工作,正确取样、分样和备料,核对仪器、设备量值和运转情况,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试验检测条件的要求。
四、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按标准要求正确处理检测数据。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工序要及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五、对出具的试验记录、报告的正确性负责,试验状态标识清晰,做到数据准确、规范,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做到事前有检查,事后有维护、清理、加油、加罩等,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七、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检验,离开岗位时检查水电源,防止事故发生,正确处理废液、废水及固体废弃物。
八、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新的检测方法,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实验室资料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收集用于工程的检测标准、规程及技术图书等,分类登记更新,手续齐全。
二、负责保管各类检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使用记录,故障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证书记录及其他技术档案。
三、负责保管试验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并分类登记归档。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复制散发试验报告,不得随意泄露试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五、负责检测人员证书、履历等档案管理及检测人员定期培训计划。
实验室设备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和上级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
三、掌握本室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仪器设备的检定结果对其进行标识,并及时建立和修改计量检定台帐。
四、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和校验,确保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来样的外观、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清点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核实无误后,在委托试验单上签名,并填写样品入库登记簿。
二、样品应按规定分类保管,不得使其变质或降低性能,未检、留样应有明显的标志。
三、留样样品应妥善保管,超过留样期的样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实验室作业现场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结构物混凝土、砂浆等材料的检查试件的制作,送样;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的拌合物性能试验。
二、负责路基施工中填料的含水量检测控制。
三、负责配合工地实验室进行路基基底承载力和路基填筑压实质量检测。
四、负责桥涵基础施工的泥浆指标试验。
五、负责对钢筋焊接接头进行送检。
六、协助物资部门对主要原材料进行管理。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检测事故:
1、样品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当,样品性能丧失下降;
2、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3、未事先协商,不按标准方法或不采用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4、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未填写原始记录或漏检项目而写不出检验结果;
5、由于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6、已发出的检测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7、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8、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均为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三、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在统一格式的事故登记表登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四、对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清事实,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应迅速采取纠正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五、重大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应及时向上级递交事故专题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样品管理制度
一、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实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试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
二、样品管理员在接收和确认样品后,按规定编号并作好标识,登记后放入样品室或交与相关试验检测组。
三、样品室要有专人负责,限制出入,确保样品安全。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帐物一致;样品丢失或混淆不清必须追查原因,按责任事故处理。
四、样品储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水泥样品应储存于带有橡胶密封圈的专用铁桶内。
五、破坏性检测项目一般不保留试验后样品,若检验方法有规定或委托方有要求时例外;非破坏性检测项目留存样品在该项目检测报告放出7天后,若委托方没有异议当废物处理。
六、已检验过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在样品标识卡或其包装袋上写上“已检”字样和检测时间。
七、丢失样品应按质量事故处理。
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防样品的损坏。
检测结果不合格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及全体员工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正检测获得准确数据,当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二、当样品所检项目结果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慎重对待。首先应再次检查样品及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检查试验方法引用是否正确?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试验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确认正确无误后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三、实验室负责人在接到样品所检结果不符合汇报后,在样品能够满足试验检测的情况下,应及时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复检。当复检结果仍为不符合时,应在不合格项目台帐上登记、出具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单位,要求相关单位按不合格品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做好不合格处理的见证和记录,必要时附上相关的影像资料,相关参与处理和处理见证人员签名留档保存。
四、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应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不合格项目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委托单位、工程名称、试样名称、不合格项目、报告编号、送检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知时间、经办人。
五、每年不合格项目台帐应按文件管理程序规定归档保存。
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
二、应该长期保存的技术资料有:
1、国家、地区、部门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2、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3、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4、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5、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6、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
三、各类检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规范整理,归档保存备查,并按规定进行评定汇总。
四、试验委托单、试验台帐、试验报告发放登记本应保管至工程竣工或更长时间,以备查对。
五、以上资料应建立清单或台帐,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保存,并填写技术资料目录,对卷内资料进行编号,交资料员保管。
六、技术资料入库应办理交接手续;试验人员如需借阅资料,应办理有关手续,与试验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试验报告的复印须经主任批准。
安全用水、用电制度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
二、使用电器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三、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漏电保护器连接。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五、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
六、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隐患。
七、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茶叶渣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八、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防火、防盗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二、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化学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应为不易燃物品,储存室由专人加锁管理。
四、检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3、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六、成立义务消防队,
负责人:实验室主任
成 员:实验室全体员工
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一、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
二、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三、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
四、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五、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六、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七、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
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1、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2、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4、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5、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6、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7、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二、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四、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五、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六、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七、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八、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文章来源实验与分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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