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计委、环保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水农〔2015〕60号)文件要求,2015年呼伦贝尔市共投入资金1925万元(其中国家和自治区配套1472万元,旗县未配套),在全市十一个旗市区共建设11处水质检测中心。
二、详细报道
水质检测中心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42项饮用水常规指标检测能力,配备了达到检测能力的仪器设备和掌握水环境分析、化学检验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取得上岗证书的水质检验人员。
2016年10月24日到2016年10月28日,由市水利局主持,对呼伦贝尔市六处(剩余五处未完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呼伦贝尔市水文局、旗市区水质检测中心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委员会通过现场检查仪器到货安装试运行情况,查阅资料,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汇报等形式,对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验收考核。验收委员会认为:六个项目已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要求的42项饮用水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项目档案资料齐全,质量合格,项目投资控制合理,同意各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通过竣工验收。
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水质检测中心的成功建设,将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水质检测服务,从而为全市农牧民饮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内容来源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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