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14269所学校食堂、36家中央厨房、168家集体配餐单位纳入双随机检查目录库,明确监管标准。
此次举措,有利于督促学校落实月度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除放假时间外,每月认真开展自查。
基层监管部门每学期开学之初,对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此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省、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内容来源舆情监测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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