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于2017年06月2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替代GB 2707—2005《鲜( 冻) 畜肉卫生标准》 和 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中的部分指标。此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本文主要介绍GB2707-2016替代GB2707-2005、GB2707-2016替代GB16869-2005的情况。
二、详细解读
1、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替代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和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中的部分指标,GB16869—2005 《鲜、冻禽产品》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2、GB2707-2016中依旧保留了挥发性盐基氮的限量指标,检测方法为GB5009.228。而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分别参照国家标准。
3、GB2707-2016中色泽和气味有所变化,并且删除了感官项目中“加热后肉汤”、“淤血”、“硬杆毛”和“异物”的限量。
以上就是GB2707-2016替代GB2707-2005、GB2707-2016替代GB16869-2005的情况。
这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不少的标准只是部分替代,比如上面提到的GB2707-2016对GB16869-2005的部分替代,以及GB31636-2016对GH/T1030-2004的部分替代等。
(内容来源食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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